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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我已經離開台灣工作一年了

 

中間也有回台灣一趟

 

大部分都是處理工作方面的事情,還有親戚以及家人的事情

 

就又匆匆離台

 

在此,跟一些想要請牌的人說聲抱歉,我已經沒啥空可以處理這方面

 

的事情,如真有需要,我的意思是你很緊急,或是需要啥幫忙的

 

可以寫email給我,我會樂意幫忙!畢竟還是想要幫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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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跟H先生的官司,大致解釋一下:

 

在2009年的時候有賣牌給H先生,H先生也寫了感謝函(在此板都有刊

 

登)

 

結果過了三個月之後,H先生打電話給詐騙專線(一旦打電話到詐騙專

 

線,就變成刑事案件,要到警局做筆錄處理,不能私下和解,一旦和

 

解,就必須承認自己既定事實也就有詐騙行為),說我賣假牌給他,

 

他的理由是,上網跟香港論壇賣佛牌佛牌商,把照片貼給對方看,問

對方,結果對方說牌是假的,因這件事情害我跟公司請假,來回機票

 

回台參與法院偵訊花了不少金錢還有時間,講句不好聽得的其中所損

失的代價都比H先生請的佛牌還貴!然而H先生還

要我退款給他,一心想要拿錢,他從來沒想過,我因為請假來處理這

 

件事情的損失還有耗費的精神種種,已經夠了!

 

但,總告塵埃落定,法院經由調查,罪證不足,判決無詐騙事實,以

不起訴處分,

 

本想把判決書也一併拍照貼出,但是,想想還是留一線給對方,給對

 

方面子(因為判決書會留在法院相關機構,也就是上網可以查詢到判

 

決內容,如果有判決書號,還有姓名的話),不過跟我相關的blog似乎

 

有些陌生帳戶所留下的毀謗留言,不曉得是不是跟此事有關。那就不

 

得而知了以上我講得都是事實,我也不是因為這件事情,離開台灣,不在推

 

廣販售聖物,我只是覺得人心很可怕,真的要小心處理任何事情,經

 

過這件事情之後我變得不在信任任何人,讓我心裡留下陰影,還有親

戚家人因為擔心此官司,造成很大的困擾,還有工作方面也有影響讓

老闆對於我會採取懷疑態度,沒想到一件事情讓我心態如此轉變,

我甚至,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訴因為H先生這樣告我詐騙讓我身心以及

人格名譽受到損害,而

提出毀謗,以及精神賠償的要求(我有判決先例,如

果我提出,我獲得賠償的勝算很大),藉以捍衛我的尊嚴,名譽,

還,但是,我也不想詛咒曾經傷害過我的H先生,得饒人處且饒人,

畢竟很多事情會有循環報應的,經過一年的沈澱洗禮,終於可以慢慢

釋懷,或許很多都有因果,或許該承受的始終逃不掉,剛好去年犯太

歲,又或許剛好必須承受這一個劫難

 

唉,一切過眼雲煙,希望如果有天,那位H先生,看到了,能夠雲淡風

輕,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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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